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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关于印发《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01

各考试分中心、各考试点:  

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我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已恢复正常秩序。为进一步指导各考试点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,特制定《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严格执行。


   

   

附件: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

   


  

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 


2020年4月1日

附件

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 

为进一步指导各考试点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,特制定《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。

一、考试前防控检查  

各考试分中心应根据本地疫情情况结合本指南,对辖区内考试点(含省级考试点)落实防控有关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,将检查合格的考试点书面报送省考试中心后开展考试工作。

成都市内的省级考试点由省考试中心进行检查。

二、考试前准备措施  

(一)明确责任。考试点要按照""四个到位"(人员管控到位、防护用品到位、防控责任到位、防控措施到位),并结合当地有关要求,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。

(二)做好工作人员健康排查。考试点要坚持排查工作人员及家人(含同住人员)的健康状况、外出流动情况,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
(三)做好物资储备(含防疫物资)。除日常考试环境所需的各项物资外,考试点要储备满足考试需要的防护口罩、一次性手套、消毒液、体温检测设备。

(四)做好场所消杀及情况报备。考试点落实"消杀记录制度", 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,增加并记录重点部位消毒次数,每天将消杀情况以照片或视频的形式报送所属考试机构。

(五)保持通道畅通。考试点要规划好进出考场的通道,实行"单进单出",要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房作为应急观察室。

(六)做好考试计划。考试点要按照每场考试人数不超过考场考位总数量的50%,分批分时做好考试计划。

(七)做好考试安排。考试点要采用预通知方式,提前掌握考生个人健康状况,通知考生按照安排的考试时间,陆续到达考场参加考试。

三、考试期间的措施  

(一)保持空气流通。各考场应实行全日开窗,不得使用中央空调,通风条件不良的考场不得使用。

(二)做好设备消毒。考试电脑(包括屏幕、鼠标、键盘、主机)和身份识别设备等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必须进行"一人一消"、"一次一消"。

(三)做好入场管理。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等所有人员均须经过体温测量,体温正常方能入内,并全程佩戴口罩。考生还应出具本人的"健康通行码",考试点工作人员要做好核对检查。

(四)做好报告程序。开始考试前,要报告所属考试机构,考试机构通过视频监控或现场检查,确认考试点已做好相关防控准备后,方可开考。

(五)控制考生数量和间距。考试人数不得超过考场考位总数量的50%,考生考位应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间距(包括前、后、左、右),考场内外不得出现人员聚集的情况。

(六)做好应急预案。若发现有人员出现特殊情况,考试点应立即暂停考试,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,控制考场内人员秩序,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,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,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。

四、有关要求  

(一)严格佩戴口罩。考生、监考员和考试点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不得随意聚集交谈。对考试点出现不佩戴口罩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,应暂停考试点考试工作;对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
(二)加强指导监督。市(州)考试分中心要结合当地防疫工作, 加强对所属考试点的指导监督,通过有效方式坚持每天对考试点进行核查,有序恢复安全生产考试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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