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群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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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根据工会章程,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,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。

二、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,指导院内各分工会开展活动,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
三、负责劳动模范、工人先锋号、五一劳动奖章等年度评比、表彰先进的有关工作。

四、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、宣传、文体、妇女和青年教职工教育等工作。

五、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。

六、加强“职工之家”建设工作,组织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,办好职工俱乐部。

七、负责教职工的有关集体福利工作。

八、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、使用工作,管好工会资产。

九、负责与有关兄弟单位工会的友好交往。

十、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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